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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霆之怒公益服 来源:http://www.edmi.com.cn 时间:2020-08-14 01:05
2016年月日
复核意见
电话
1、保障性住房:纯生活用房
联系
2016年6月30日
号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初核意见
3、营业性用房(小区外围商辅):按合同约定。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永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庆豪万景(一期)拟定,
审核意见
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
盖章
[2015]123
一、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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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保障性住房: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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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海口市琼山区物价监督检查局
证件编号
1.50元/平方米.月。
身份证号码
保障性住房物业小区审批表
备案档案编号B0228182
领证人
吴育俊
2016年6月30日印发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号),拟定以上标准。
2016年月日
2、非保障性住房: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执行。
3、营业性用房(小区外围商辅):按合同约定。
发证日期
备注此表为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审批时价格主管部门存档专用。
海发改物价〔2016〕
2016年6月27日
二、小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住宅小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市价字〔2012〕66号文执行。
经审核,材料齐全,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关
相关部门
发证人
 海南永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证件名称
1、保障性住房:纯生活用房1.50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小区物业关于“庆豪・万景(一期)服务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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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庆豪万景”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申请函》等材料收悉。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123号)有关规定,现就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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