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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霆之怒公益服 来源:http://www.edmi.com.cn 时间:2020-08-13 17:58
三、根据相关征地补偿文件对我进行补偿;
电 话:13985906010
综上所述,我提出如下要求:
为此,我特请求中央纪委、国家信访局的领导们查明以上事实,并合理、合法、合情的对这些事予以公正处理为谢!
五、对于我去找有关政府部门用去的费用如实算给我;
四、我家受风灾、雪灾、水灾的款,请如实发给;
四、我家受风灾、雪灾、水灾的次数很多,但政府每次拿下来救济灾民的款我家一分钱都未得过。
一、请政府及时发放我的林权证;
信访事由:一、本人响应国家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的好政策,积极投入到退耕还林的活动中。于2002年造了约十亩的竹林地,又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0年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用我的荒山、熟地造了约一百亩的杉树林基地,我的负出希望得到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肯定,我多次到村里,请村领导帮助办理林权证,每次都遭拒绝,我又多次向村里、镇里提出给我退耕还林的补助费,领导们都说要收方才有,我当面问他们,哪种情况才可以收方?领导们没有回答我,我的竹子已经种了几年,杉树已经种了五、六年,林子全是成林成片的,村里、镇里居然不给我收方,这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职还是另有隐情呢?退耕还林条例第五条第二原则说得很清楚:“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然而“我退耕,我造林,我经营,我没有受益”。到底是谁受益了呢?我家的林权证一直不发,退耕还林的补助费一分钱不给,如今我家老小的生活已经陷入了非常困难的境地,这些困难领导们不但不解决,更严重地贱踏我家的事又出现了,存心致我这家人于死地,情况如下:
申请人:吴乾德
二、请政府及时收方,发放我退耕还林的补助费;
二、筠连县龙镇乡修建龙蒿公路强行占用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2013年筠连县龙镇乡修建龙蒿公路强占用了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该土地位于龙镇乡卜好村庙子后面,土地上种有竹子,面积大约为十亩(也就是开头提到的2002年造的竹林)。龙镇乡人民政府强占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及私自砍伐土地上竹子的数量均不知情,同时也没有相关部门通知我,更没有对我进行赔偿,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侵犯了我的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暂行条例》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对拟征土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均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同时应当与农户协调征地补偿事宜,与农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按照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支付补偿费。而龙镇乡人民政府均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地补偿事宜,强行占用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致使我的收入减少,无法正常的生活,而对应当进行赔偿的费用,相关政府及部门不但不予以赔偿反而互相推诿,致使我家现处于生活十分困难的困境,连生活的钱都没有,去找各个政府部门用的钱都是高利息借来的。
三、龙镇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相互推诿,糊弄我的问题。
六、求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委托人:陈杰雁
2015年1月10日。 请各位亲朋好友伸出援助之手。谢谢各位朋友转发
我是四川省筠连县龙镇乡卜好村六组的村民,叫吴乾德,男,汉族,生于1951年2月16日,身份证号:512532195102163613。
你们好!
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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