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主页 > 游戏新闻 > “郎君”在金代不指恋人和丈夫,指官员【2】
作者:雷霆之怒公益服 来源:http://www.edmi.com.cn 时间:2019-06-03 17:11
《金史》记载“尚书省祗候郎君”,也称“省祗候郎君”、“省郎君”等,是在尚书省设置的祗候郎君官。《金史·百官志》称,金朝在尚书省官员尚书令、左丞相、右丞相、左丞、右丞、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员外郎、右司员外郎之下设有“尚书省祗候郎君管勾官,从七品,掌祗候郎君,谨其出入及差遣之事”,说明金朝在尚书省所设“祗候郎君”官,直接归“尚书省祗候郎君管勾官”管辖。《金史·选举志》“省祗候郎君”条记载,“尚书省祗候郎君”分“在班祗候”、“内祗在班”、“班祗在班”三个等级,最低享受九品官待遇。《金史》记载“亲王府祗候郎君”,也称“王府祗候郎君”、“府郎君”等,是在亲王府设置的祗候郎君官。《金史·百官志三》“亲王府属官”条下记载的亲王府属官,有傅、府尉、司马、文学、记室参军、诸驸马都尉等,没有提到王府祗候郎君,但在其他纪、传、志以及百官志的其他条目中则多次提到王府祗候郎君。从相关记载中可以看出,“王府祗候郎君”应该是一种官吏之称。“走马郎君”一词在《金史》中只出现三次,其地位低于尚书省祗候郎君管勾官,相当于从九品的官吏。 二 金代“郎君”也是官吏之称 “尚书省祗候郎君”、“亲王府祗候郎君”和“走马郎君”的选任多来自宗室,但并非仅限于宗室,也包括一些非宗室人员。章宗明昌元年(1190年)八月“敕麻吉以皇家袒免之亲,特收充尚书省祗候郎君,仍为永制”,即遵循这一原则选任尚书省祗候郎君。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很多宗室人员被选充为祗候郎君,如昭祖玄孙崇成,在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章宗为原王”时,被选“充本府祗候郎君”。《金史·婆卢火传》记载,安帝五代孙婆卢火之子吾扎忽,“善骑射,年二十,以本班祗候郎君都管,从征伐有功,授修武校尉”(第1639页)。《金史·从坦传》记载,宗室子从坦,大安中为尚书省祗候郎君(第2661页)。金朝在制定从皇家袒免以上亲中选任祗候郎君的同时,又规定在“一品官子”中选任祗候郎君。金朝的一品官并非全部由宗室担任,非宗室一品官的儿子也有机会被选为祗候郎君。据《金史·选举志二》记载,大定十七年(1177年),“命吏部定制,宰执之子、并在省宗室郎君,如愿就试令译史,每年一就试,令译史考试院试补外,缌麻袒免宗室郎君密院收补”(第1170页)。这里所使用的“在省宗室郎君”一语,无疑是为了与在尚书省之非宗室郎君加以区别而使用的,如果在尚书省供职的郎君都是宗室的话,就没有必要采用“在省宗室郎君”的说法,直接使用“省郎君”一语就可以了。选用这样的表述恰好说明在尚书省祗候郎君之中确有非宗室郎君存在。《金史·选举志三》记,大定十七年(1177年)“制试补缌麻袒免以上宗室郎君”(第1176页),《金史·选举志四》又记,“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制以合门祗候、笔砚承奉、奉职、妃护卫、东宫入殿小底、宗室郎君、王府郎君、省郎君,始以选试才能用之,不须体察”。这几则史料中所说的“宗室郎君”应该都有与非宗室郎君区别的意思,不能按“郎君”都是宗室来理解。在“尚书省祗候郎君”和“亲王府祗候郎君”之中也有非宗室者存在。如《金史·完颜撒改传》记载,完颜撒改,为上京纳鲁浑河人,其先居于兀冷窟河,“天眷元年(1138年),授本班祗候郎君详稳”。《金史》又记载,大定十八年(1178年),“以扎里海充赵王府祗候郎君”,扎里海不见于《金史·宗室表》以及陈述《金史拾补五种》所补宗室人员中,当也不是宗室。所以说,金朝“尚书省祗候郎君”、“亲王府祗候郎君”和“走马郎君”并非全部由宗室充任,也包括非宗室中一品官等贵族子弟。 本文节选自《金朝“郎君”非宗室子弟之专称》 原载于《史学月刊》 2012年02期。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金元时期民族习惯法与中原汉法的冲突与融合”(批准号:11雷霆之怒网页游戏私服011)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金代的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研究”(编号:20100481047)以及辽宁省社科联项目(编号:2011lslktlsx-02)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系人民网-文史频道网络首发,如需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及作者) 【1】【2】 李玉君(1980?-),女,汉族,吉林梅河口人。2005年毕业于吉林师范大学,获历史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吉林大学,师从著名辽金史、民族关系史研究专家赵永春教授从事辽金史的研究,分别于2007年、2010年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现为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特聘教授、硕士生指导教师,BT雷霆之怒,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教育部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特聘主讲教授,东北大学“环渤海地域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辽宁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用书编审专家组成员,辽宁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辽金史、北方民族史、法律史。 作者简介 学界虽然有人注意到金朝“郎君”不仅仅指宗室,非宗室之“贵臣”也可以称“郎君”,但没有指出金代“郎君”还是一种官称。实际上,金朝沿袭辽朝制度,也在一些官衙中设置郎君官,在《金史》中出现的“郎君”一词好多都是作为官职出现的,如《从坦传》称,“从坦,宗室子,大安中,充尚书省祗候郎君”;《选举志》称,“东宫妃护卫,十人,大定十三年(1173年),格同亲王府祗候郎君”;《百官志》称,尚书省架阁库管勾官辖下有“走马郎君五十人”。以上几条史料说明金朝在尚书省、亲王府、架阁库等官僚机构中设有“尚书省祗候郎君”、“亲王府祗候郎君”和“走马郎君”等郎君官。 关于“尚书省祗候郎君”、“亲王府祗候郎君”和“走马郎君”等郎君官吏的职掌,《金史》中没有直接记叙,我们只能从相关记叙中探求。根据《金史·百官志一》记载,尚书省祗候郎君管勾官是尚书省祗候郎君的直接上司,其职掌是尚书省祗候郎君具体负责的事务,尚书省祗候郎君主要负责检查出入尚书省之行人、保证尚书省安全以及听从尚书省随时差遣之事。同书又记载,走马郎君所隶属的架阁库管勾和同管勾的职责,是“掌总察左右司大程官追付文牍,并提控小都监给受纸笔”,架阁库管勾和同管勾是走马郎君的直接上司,他们的职掌范围也应该是走马郎君所具体从事的事务,可知,走马郎君还有稽查案牍、管理纸笔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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