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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霆之怒公益服 来源:http://www.edmi.com.cn 时间:2021-01-26 16:26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中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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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8-0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61)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中期业绩
亿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连同二零一三年同期之比较数字及
相关解释附注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2
231,332
165,150
销售成本
(41,444)
(14,879)
毛利
189,888
150,271
其他收入
2
1,001
216
分销及销售开支
(129,846)
(102,958)
行政开支
(21,844)
(10,894)
融资成本
(1,836)
(1,153)
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
4
37,363
35,482
所得税开支
5
(6,775)
(8,609)
期内溢利
30,588
26,873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扣减税项
将来或会重新分类入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768)
2,943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28,820
29,81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30,588
26,87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28,820
29,816
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
7
5.49港仙
4.83港仙
1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一四年
於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8
184,871
185,687
土地使用权
7,400
7,545
商誉
2,578
2,602
其他无形资产
18,620
15,898
非流动资产总值
213,469
211,732
流动资产
存货
18,961
6,449
应收货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9
153,665
108,707
按金及预付款项
6,520
2,897
应收可换股票据
2,700
2,700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50,320
54,527
232,166
175,280
总资产
445,635
387,012
流动负债
应付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0
103,138
77,174
银行借贷-有抵押
11
56,668
50,768
税项
3,704
315
163,510
128,257
流动资产净值
68,656
47,02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82,125
258,755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3,033
4,761
3,033
4,761
总负债
166,543
133,018
资产净值
279,092
253,99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
股本
55,675
55,675
储备
223,417
198,319
权益总额
279,092
253,994
2
简明综合股本变动表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法定盈余 外币汇兑
股本 股份溢价 资本储备
储备
储备购股权储备 保留盈利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55,675
970
362
24,308
15,277
-
99,681 196,273
期内溢利
-
-
-
-
-
-
26,873
26,873
其他全面收益
-
-
-
-
2,943
-
-
2,943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
-
-
-
2,943
-
26,873
29,816
已付股息
-
-
-
-
-
-
(5,567) (5,567)
溢利拨款
-
-
-
3,058
-
-
(3,058)
-
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55,675
970
362
27,366
18,220
- 117,929 220,522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55,675
970
362
31,345
20,592
3,076 141,974 253,994
期内溢利
-
-
-
-
-
-
30,588
30,588
其他全面收益
-
-
-
-
(1,768)
-
-
(1,768)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
-
-
-
(1,768)
-
30,588
28,820
已付股息
-
-
-
-
-
- (10,022) (10,022)
以股本结算及股份为基础之交易
-
-
-
-
-
6,300
-
6,300
溢利拨款
-
-
-
3,983
-
-
(3,983)
-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55,675
970
362
35,328
18,824
9,376
158,557
279,092
3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8,767
23,377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8,891)
(16,004)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3,705)
(11,785)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减少净额
(3,829)
(4,412)
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54,527
59,83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的影响
(378)
1,189
期终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50,320
56,608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结余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50,320
56,608
4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
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
披露规定编制。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已按历史成本基准而编制。
除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於本会计期间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多项修订及诠释(「新准则」)外,编
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乃与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财务报表(「二零
一三年财务报表」)所采纳者均属一致。该等新准则已详列於二零一三年财务报表附注二。采纳该等新准则
对本集团於本期间之中期财务报告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
营业额及其他收益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活动,为制造、销售及分销药品及提供关於分销、营销及推广药品相关之服务。
营业额指供应予客户之产品之销售价值及服务收入(已扣除销售税项、增值税、商业折扣及销售退货)。期
内於营业额确认之各项重要收益类别之金额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销售药品
223,277
165,150
提供服务
8,055
-
231,332
165,150
其他收益:
银行利息收入
96
116
其他
905
100
1,001
216
232,333
165,366
5
3.
分部报告
本集团根据业务种类管理其业务。根据与提供内部资料予本集团最高层行政管理人员以作出资源分配及表
现评估一致之方式,本集团已呈报以下两个可报告分部,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药品:制造及销售药品
- 提供服务:为第三方产品提供分销、营销及推广服务
(a)
报告分部
管理层独立监察其业务单位之业绩,以作出关於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决定。分部表现之评估乃根
据下表阐述之可报告分部之业绩评估。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销售药品
提供服务
总计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收益
-外部客户收益
223,277
8,055
231,332
可报告分部溢利
46,269
2,068
48,337
本集团经营分部所呈报之总计金额与本集团中期财务报表呈报之主要财务数据之对账如下:
截至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溢利
48,337
未分配其他收入
1,001
未分配其他开支
(10,139)
融资成本
(1,836)
所得税前溢利
37,363
6
可报告分部溢利代表各分部之毛利。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执行董事报告之计量项目。
执行董事认为,根据经营分部呈列资产及负债并无意义,因为执行董事监察本集团整体资产及负债
更具效益及效率。因此,并无呈列分部资产及负债。
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概无呈报独立业务分部资料,因为本集团仅有一个业务分部,
即制造及销售药品。
(b)
地区资料及主要客户
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的收益仅源於其中国(注
册地)业务,雷霆之怒页游,而本集团所有非流动资产亦位於中国。外界客户之地区位置根据货品交付地点而定。
来自本集团一名客户的收益约为46,831,000港元(二零一三年:29,387,000港元),占本集团收益21%
(二零一三年:18%)。
4.
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
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已扣除下列各项: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35,457
14,879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63
62
土地使用权摊销
85
8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724
603
以股本结算及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300
-
员工费用(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津贴
26,147
12,566
退休计划供款
878
130
以股本结算及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6,000
-
核数师酬金:
本年度
260
260
去年拨备不足
-
50
研发开支
5,884
4,414
7
5.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已就香港利得税产生亏损,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本集团於中国珠海成立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为中国经济特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经营业务。该附属公司已取
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直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正在申请
重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於二零一四年享有15%优惠税率。本集团预期该珠海附属公司可达成要求及於
二零一四年继续享有15%优惠税率。
中国珠海之其他营运附属公司按划一企业所得税率25%(二零一三年:25%)缴税。
6.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二零一三年:无)。
7.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之盈利
30,588
26,873
计算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之每股盈利使用之分母为期内已发行之556,750,000股(二零一三
年:556,750,000股)普通股。
由於本公司於两个期间并无任何已发行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8
8.
物业、厂房及设备
楼宇及租赁
厂房及 家俬、装置
物业装修
在建工程
机器
及设备
汽车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值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4,406
99,601
47,974
2,148
3,363
157,492
添置
-
28,485
2,921
2,387
206
33,999
转拨自在建工程
120,458
(129,920)
9,462
-
-
-
撇销
-
-
(423)
(504)
-
(927)
汇兑调整
1,560
1,834
1,671
74
109
5,248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6,424
-
61,605
4,105
3,678
195,812
添置
4,236
-
681
250
191
5,358
撇销
(4,524)
-
-
-
-
(4,524)
汇兑调整
(847)
-
(484)
(28)
(29)
(1,388)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125,289
-
61,802
4,327
3,840
195,258
累计折旧及减值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4,406
-
663
1,597
1,699
8,365
年内费用
-
-
1,632
214
485
2,331
撇销
-
-
(244)
(458)
-
(702)
汇兑调整
-
-
39
32
60
131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406
-
2,090
1,385
2,244
10,125
期内费用
1,226
-
3,017
294
187
4,724
撇销
(4,524)
-
-
-
-
(4,524)
汇兑调整
114
-
(26)
(8)
(18)
62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1,222
-
5,081
1,671
2,413
10,387
账面值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124,067
-
56,721
2,656
1,427
184,871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审核)
122,018
-
59,515
2,720
1,434
185,687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124,067,000港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2,018,000港元)之楼宇及租赁
物业装修已就银行借贷作出质押。详情载於附注11。
9
9.
应收货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四年
於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应收货款
153,504
107,977
其他应收款项
161
730
总计
153,665
108,707
本集团的政策为给予其贸易客户平均90日信贷期。
於报告期末,扣除应收货款减值拨备後的应收货款账龄分析如下:
於二零一四年
於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0至60日
92,644
61,817
61至90日
36,166
20,724
90日以上
24,694
25,436
153,504
107,977
10.
应付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二零一四年
於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应付货款
1,990
435
其他应付款项
24,203
20,816
应计款项
71,618
53,366
应付增值税
5,327
2,557
103,138
77,174
10
於报告期末,应付货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二零一四年
於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0至60日
1,960
435
61至90日
30
-
90日以上
-
-
1,990
435
11.
银行借贷-有抵押
有抵押银行借贷以一间附属公司之资产作为抵押。
11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亿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愿景是成为一间有社会
责任的伟大企业。在经营策略方面,本集团追求生物技术及药品的创新发展,务求令病人更快
痊癒,回复安康。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设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珠海市的新厂房落成及投产,为本集团提供
生产楼面面积约20,000平方米,较原有厂房增加15,000平方米。新厂房配备先进生产技术设施和
机器,辅以高阶质控体系,令本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得到提升。该厂房於二零一三年十二
月获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药监局」)颁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证书,并於二零一四年一月起投产。
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本集团与辉瑞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辉瑞」)订立进口及服务
协议。根据进口及服务协议,本集团获辉瑞委聘及╱或授权,作为适利达滴眼液和适利加滴
眼液(统称「辉瑞眼科产品」)在中国内地(不包括台湾、香港及澳门)(「中国」)的独家进口分
销商和独家市场开发商。辉瑞眼科产品均为降眼压药物。
与辉瑞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将增加本集团眼科产品类型,有利於本集团在中国眼科领域的可持
续增长。
业务回顾及展望
於回顾期间,本集团的业务重心继续放在制造及销售治疗体表创伤及眼部损伤修复的旗舰生物
药品。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本集团营业额增加40.1%至约231,300,000港元(二零一三
年:165,200,000港元)。增幅乃源於:
(1) 贝复舒及贝复济系列,29%;及
(2) 辉瑞眼科产品及所提供服务,11%。
本集团的营业额按年持续增长,说明本集团在中国之分销网络健全,销售队伍执行销售及营销
计划有力,令本集团产品广获临床医学界采用。
12
於回顾期间,逾60%收益乃源於眼部药物产品。本集团产品贝复舒为眼部创伤修复的龙头产品,
加上近期与辉瑞订立协议新增之辉瑞眼科产品,本集团预期眼部药物产品可保持稳定增长率。
本集团已为眼部药物产品建立可持续发展业务,亦已做好准备,决心将治疗体表创伤修复生物
产品-贝复济系列-发展为第二增长动力。为此,本集团已扩充外科药物分部,於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销售及营销专责人员总数达250人。本公司对贝复济系列感到乐观,相信於并无不
可预见状况下,未来数年将保持快速增长。
於回顾期间,本集团之另一重点为提高新工厂生产效率、扩大产品的临床应用以及於策略市场
上保持领先地位。
本集团会致力捕捉投资机会及发掘新科技及╱或产品。
市场开发
本集团的销售得力於稳固之销售网络,此网络由独立代理╱分销商及集团自营之区域销售办事
处(「区域销售办事处」)组成。目前,本集团有28间区域销售办事处,遍布中国主要省市,各司
其职,有效执行本集团产品之推广活动,并与医疗人员及医院进行交流。该等区域销售办事处
之另一关键职责为负责收集市场资讯,供本集团评估产品临床应用及研发新产品。
现时,全国各主要省市有超过2,900间医院采用本集团旗舰产品。於回顾期内,本集团在中国主
要省市举办及╱或参与逾90个讲座及270项市场推广活动,与超过32,000名医生交流,讲解及教
导临床应用本集团的产品。
研发
本集团拥有基因重组(rDNA)核心技术的研发技术平台,尤其是基因重组硷性成纤维细胞生长
因子(bFGF)的研发及基因工程技术。本公司以bFGF的专利技术为倚托,计划推出一系列高质素
产品,奠定本公司於创伤修复生物药品市场之领导地位。
13
除基因工程技术外,本集团近年调配资源及投资,建立新生产技术平台「吹-灌-封」(Blow-
Fill-Seal,「吹灌封」)。吹灌封平台让本集团可开发及生产一系列单剂量无防腐剂滴眼液。建
立吹灌封平台势将加强本集团在眼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珠海亿
胜」)研发的「贝复舒辉胶囊」产品(「经审批产品」)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出国产保
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由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九年四月
十五日。经审批产品可纾解视疲劳。
本集团目前正在研发另外两种眼睛保健产品。
财务回顾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取得营业额约231,300,000港元(二零一三年:165,200,000港元),增幅
40.1%。增幅乃源於:
(1) 贝复舒及贝复济系列,29%;及
(2) 辉瑞眼科产品及所提供服务,11%。
本集团毛利随销售额扩大而上升。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之毛利约为189,900,000港
元(二零一三年:150,300,000港元),增幅为26.4%。
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30,600,000港元,相比上一个期间的约26,900,000港元,增幅
达13.8%。本期间溢利已削减二零一三年十月授出的购股权以股本结算及以股份支付之开支之
非现金拨备6,300,000港元。
回顾期间的分销及销售开支约为129,800,000港元,相比上一个期间的约103,000,000港元,增幅
为26.1%,主要由於扩充销售及市场营销以推广创伤修复产品及筹办研讨会,指导产品使用并
提高产品声望。
回顾期间之行政开支约为21,8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约为10,900,000港元。行政开支增加主要
源於为二零一三年十月授出之购股权计提拨备6,300,000港元之以股本结算及股份为基础付款
开支所致。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研发开支由去年同期之约4,400,000港元增加
至约5,900,000港元。
14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约50,300,000港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54,500,000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银行借贷为人民币45,000,000元(相当於约56,700,000港元)。银行借
贷须於五年内偿还,并按现行利率计息,且由本集团附属公司的若干资产作担保。
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本集团的融资成本总额为1,800,000港元。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即时计划进行任何其他重大投资
或收购重大资本资产。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约为50,300,000港元,而於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约为54,500,000港元。
本集团按债务净额对经调整资本比率监察其资本架构。就此而言,本集团将债务净额界定为总
负债(包括计息贷款及借款以及应付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减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经调整资本
包括所有权益项目。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之债务净额对经调整资本比率为39.2%(二零一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8.9%)。
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账面总值约124,100,000港元的若干资产已予质押,作为其银
行借贷的担保。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概无重大资本承担。
15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资产、负债及交易主要以港元或人民币计值,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之经营现金流及
流动资金并无承担重大外汇风险,因此并未作出对冲安排。然而,本集团将按其业务发展需要,
不时检讨及监察相关外汇风险,并在适当时订立外汇对冲安排。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
库务政策
本集团一般以内部产生的现金流量、银行及其他借款拨付其营运所需。本集团将该等资源存於
在中国及香港银行开立的计息银行账户,并根据中国及香港银行利率赚取利息。银行存款主要
以人民币及港元计值。
雇员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共有651名全职雇员。回顾期间及上一个期间的本集团雇员
酬金总额(包括董事酬金)分别约为33,000,000港元及约13,800,000港元。本集团依据雇员的表
现、经验及现时的行内惯例向彼等发放酬金。按董事酌情决定及视乎本集团财务表现,本集团
雇员亦可获发购股权及花红。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详情於本公布第17至20页披露。
每名执行董事各自与本公司订有服务协议,任期由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六
月二十六日止,为期三年,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六个月书面通知终止。每名执行
董事的年度酬金於其服务协议内订定,其亦享有按本集团於相关财政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董事
表现而厘定的酌情年度花红,有关金额(如有)可由董事会不时酌情厘定,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任何财政年度应付本公司所有董事的年度酌情花红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账目
16
中所列其於该财政年度的除税及非控股权益後但未计非经常项目前综合纯利(「纯利」)的5%;
(b)该财政年度的纯利须超过30,000,000港元;(c)任何财政年度应付本公司每名董事的年度酌情
花红,不得超过该财政年度其作为本公司董事的年度基本薪酬的1.3倍。就本公司各财政年度应
付的年度酌情花红将於本集团在该财政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账目发布後三(3)个月内派付。
其他酬金及福利(包括退休福利计划)维持於适当水平。
以股份支付款项
(a)
股本结算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采纳之购股权计划(「该计划」)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获批准。该计划旨在提供奖
励及回报予对本集团之业务成功作出贡献之合资格参与者。该计划之合资格参与者包括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本集团其他雇员、本集团之货品
或服务供应商、本集团客户、提供研究、发展或其他技术支援予本集团之人士或实体,以
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之任何少数股东。
根据该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後可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可超过不时
已发行股份之30%。承授人於接纳一份购股权时,须支付1港元的象徵式代价。
该计划之股份认购价可由董事会绝对酌情厘定,但无论如何不少於以下各项中之较高者:
(i)股份之面值;(ii)联交所日报表於授出日期(必须为营业日)所报之股份收市价;及(iii)紧
接授出有关购股权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日报表所报之股份平均收市价。
17
根据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案,本公司根据该计划向本集团若干雇
员授出19,500,000份购股权。下文载列根据该计划授出之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详情:
(1) 所有已授出购股权的行使价均为每股股份2.30港元;
(2) 所有购股权持有人仅可按下列方式行使彼等之购股权:
购股权将分5批归属,即首20%自授出日期後六个月开始、第二批20%自授出日期後一
年开始、第三批20%自授出日期後一年半开始、第四批20%自授出日期後二年开始,
而余下20%则自授出日期後二年半开始;
(3) 向承授人授出的所有已授出或未获行使购股权将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失效。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授出的购股权的估计公平值为19,550,000港元。该等公平值乃使
用二项式模型计算。该模式的输入数据如下: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股价
1.90港元
行使价
2.30港元
预期波幅
67.18%
预期年期
5年
无风险利率
1.825%
无风险利率乃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票据(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到期)於二零
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估值日期的市场收益率计算。预期波幅乃根据可资比较公司在授出日
期前相等於预期年期的期间内的股价历史波幅计算。
18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根据该计划授出的尚未行使购股权的变动详
情:
购股权数目
於
於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四年
一月一日
六月三十日
行使价 尚未行使 期内授出 期内行使 期内没收 尚未行使
执行董事
-严名炽
2.30港元 500,000
-
-
- 500,000
-方海洲
2.30港元 3,500,000
-
-
- 3,500,000
-钟声
2.30港元 3,500,000
-
-
- 3,500,000
雇员
2.30港元 12,000,000
-
-
- 12,000,000
总计
19,500,000
-
-
- 19,500,000
於回顾期间,概无根据该计划授出、行使或没收购股权。
(b)以股本结算之服务合约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本公司与香港智信财经通讯社有限公司(「香港智信」)就委任
香港智信为本集团在中国之投资者关系顾问,以及由香港智信提供该等服务予本集团,订
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作为香港智信提供该等服务之代价,本公司将向香港智信授出购
股权。授出香港智信购股权取决於香港智信承诺根据要约函件之条款及条件持有该等购
股权,并受购股权计划之规则条文所限。
本公司根据要约函件向香港智信授出2,500,000份购股权。下文载列根据要约函件授出的尚
未行使购股权的详情:
(1) 所有已授出购股权的行使价均为每股股份2.30港元;
(2) 香港智信仅可按下列方式行使彼等之购股权:
(i) 香港智信购股权总数最多50%可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
二十九日期间行使;及
(ii)香港智信购股权总数最多50%可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
二十九日期间行使;
19
(3) 全部已授出或未获行使的香港智信购股权将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失效。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授出之购股权之公平值为1,926,000港元。该等公平值乃使用二项
式模型计算。
於回顾期间,概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行使或没收购股权。
其他资料
董事及行政总裁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
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条须存置的登记册予以记录,或根据上市规则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於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占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权益之
姓名
身份
本公司普通股数目
概约百分比
严名炽
实益拥有人及受控制法团之权益
153,145,667
27.51%
(附注1及2)
方海洲
实益拥有人
4,738,300
0.85%
钟声
实益拥有人
2,869,150
0.52%
本公司普通股之好仓:
附注:
1. 146,479,000股股份以严名炽的名义登记。
2. 6,666,667股股份由DynatechVenturesPteLtd(「Dynatech」)持有,而Dynatech则由新加坡亿胜投资集团(「新
加坡亿胜」)全资拥有。新加坡亿胜由严名炽与严名杰各占一半权益。由於严名炽有权在Dynatech的股东大
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三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权,故彼被视作拥有该等股份的权益。
2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
概无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
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
仓。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须披露彼等之权益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下列人士或实体(本公司董事或行政总裁除外)於本公司之股份及相
关股份中拥有须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存置之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
於本公司普通股中的好仓:
於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占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权益之
姓名
身份
本公司普通股数目
概约百分比
严名杰
实益拥有人及受控制公司权益
151,220,667
27.16%
(附注1)
刘慧娟
家族权益
153,145,667
27.51%
(附注2)
附注:
1. (a) 144,554,000股股份以严名杰的名义直接登记。
(b) 6,666,667股股份由Dynatech持有,而Dynatech则由新加坡亿胜全资拥有。新加坡亿胜由严名炽与严名
杰各占一半权益。由於严名杰有权在Dynatech的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三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权,
故彼被视作拥有该等股份的权益。
2. 刘慧娟为执行董事严名炽的配偶。刘慧娟被视为於严名炽拥有权益的153,645,667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其中
500,000股股份为严名炽於购股权(根据该计划授出╱可予行使,可认购本公司普通股)之权益。
21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概无任何其他人士或实体(本公司董事及行政总
裁除外,其权益载於上文「董事及行政总裁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及淡仓」一段)在本
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予以记录。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回顾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於回顾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及商讨内部监控及财务申
报事宜,包括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
表。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采用
管理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程序。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二
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已全面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标准及规定。
代表董事会
主席
严名炽
香港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严名炽先生、方海洲先生及钟声先生。於本公布日期,本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冯志英先生、MauffreyBenoitJeanMarie先生及邱梅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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