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主页 > 高手入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雷霆之怒公益服 来源:http://www.edmi.com.cn 时间:2021-01-12 12:27
(六)地方省级党委、政府进行机关后勤改革后的机关服务中心,比照以上条件执行。 为了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十五、减免税起始时间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和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 有关部门非法提供证明的,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理 . (二)必须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具有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资格,按规定办理了税务登记。 附件 (四)减按15%税率征税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纳税人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其中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 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一)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的资格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 1.取得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与录用的下岗人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为安置的下岗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4.安置的分流人员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为安置的分流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 ⑴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政策性破产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 (一)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镇安置条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 (一)申请的减免税项目,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 (二)取得县级以上共青团组织出具的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公益性活动的证明材料。 (一)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必须是位于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区优惠政策执行。 5.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与安置的分流人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 在高校后勤体制改革之外成立的其他经济实体,不得享受“高校后勤实体”的免税政策。 第二十条 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的,应当纳入正常申报,进行减免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申报缴纳税款。 6.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软件收入的8%以上。 非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受理或审批的,或者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和核实造成审批错误的,应按税收征管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 (一)软件开发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必须是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 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应当对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情况加强管理监督。 第二章 减免税的申请、申报和审批实施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是否存在纳税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享受减免税的情况。 十一、渔业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三、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所得税优惠 1.经济实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生产和装配《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第一批)》范围内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 第五章 附 则 (四)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规定比例。 1.当年安置分流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当年新安置分流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五)已享受减免税是否未申报。 (四)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和装配条件以及帮助伤残人员康复的其他辅助条件。其中: 1.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1.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包括从事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服务型企业。 (一)必须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所属的从事科技开发的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办的进行科技开发的事业单位。 (三)服务型企业的具体条件 (六)民族自治地方定期减免税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四)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家承认其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以及高校举办的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科研所。 税务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上级税务机关对减免税实地核查工作量大、耗时长的,可委托企业所在地区县级税务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五)科研机构整体改制后在新企业中所占股权达50%以上。 (三)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新办服务型企业或新办商业零售企业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认定证明。 1.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附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条件 十、林业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二条 减免税的审批采取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应将减免税审批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建立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章 减免税的备案 (三)建立层级监督制度。上级税务机关应建立经常性的监督的制度,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减免税审批工作的监督,包括是否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条件、时限等实施减免税审批工作。 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或超过规定的弥补年限)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所得税减免税的期限,应当从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第六条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1.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经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审核批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1.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五)与其签订l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为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第四条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一)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勤体制改革后的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包括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的非独立核算机关服务单位,如机关食堂、车队、医务室、幼儿园、理发室、洗衣房、洗浴室、副食品基地(绿化基地)等。 十四、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三)免税的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能准确提供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的收入核算情况。 3.残疾人接待室不少于15平方米,假肢、矫形器制作室不少于20平方米,假肢功能训练室不少于80平方米。
<<上一篇:部门在线『千岛湖新闻网』 >>
<<下一篇:4A景区建别墅 东BT雷霆之怒网页游戏寰大山地被指存地基下沉隐患 >>